远洋集团(03377.HK):延长“18远洋01”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至八月一日

2023-07-31 10:46:05 来源:智通财经网

久期财经讯,7月30月,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远洋集团”,一下简称"本公司",03377.HK)发布公告称,兹提述有关公司债券的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定义外,本公告所使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相关资料图)

董事局谨此知会股东、本集团债务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以下有关公司债券的更新情况:

延长有关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表决截止时间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的公告所提及,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远洋控股集团(中国)”)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期间召开有关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审议前述公告所载的于有关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呈的议案。董事局谨此知会股东、本集团债务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有关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正开始,且诚如远洋控股集团(中国)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所公布,有关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已由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时正延长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下午二时正。

有关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呈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对该等债务的涵义已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有关公司债券的信息更新的公告。

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将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详情如下:

(1)豁免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临时提案等期限及监票相关程序

(i)关于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及豁免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补充通知期限

根据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向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公司债券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应在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优化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流程,并结合相关实际情况,远洋控股集团(中国)认为公司债券需要紧急召集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请豁免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补充通知的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确定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发布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并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下午二时正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即不受前述通知日期的约束。

(ii)豁免临时提案提交及公告期限

根据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未担任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的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前向召集人书面建议拟审议事项,及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有临时提案提出的,临时提案人应于会议召开日期的至少6个工作日前提出,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发出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流程,并结合远洋控股集团(中国)实际情况,提请豁免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临时提案提交及公告期限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

(iii)豁免监票人及监票相关程序

考虑到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以通讯方式召开,豁免由出席会议的公司债券持有人担任监票人及监票相关程序和工作安排。

如上述议案经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即视为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监票程序,及前述各项期限均被有效豁免,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相关决议均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增加公司债券本金兑付宽限期条款

鉴于远洋控股集团(中国)目前的经营情况,为争取与公司债券持有人进一步沟通协商,从而稳妥推进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工作,提请公司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公司债券本金兑付日连续3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

如(i)上述议案未能获得通过,且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未能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全额兑付公司债券本息,或(ii)上述议案获得通过,但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未能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兑付公司债券由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的应计利息,预期公司债券将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出现违约事件,继而可能导致公司债券持有人要求立即兑付本金及应计利息。如上述议案获得通过,但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未能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或之前(即经计入公司债券持有人于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上通过的宽限期)全额兑付公司债券本金及应计利息,预期公司债券将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出现违约事件,继而可能导致公司债券持有人要求立即兑付本金及应计利息。如公司债券发生上文所载的任何违约事件,其将构成票据5782、票据5869、票据5623、票据40115、票据40670及票据40760各自的其中一项交叉违约事件,故此票据5782、票据5869、票据5623、票据40115、票据40670及票据40760各自将于公司债券违约事件之日发生违约事件。另亦预期证券5276及票据5202各自最终可能发生违约事件或未兑付事件。本集团其他债务项下的交叉违约事件或其他违约事件或者未兑付条款亦可能由此被触发。

如上述议案获得通过且远洋控股集团(中国)可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或之前全额兑付公司债券本金及应计利息,于本公告日期,预期任何该等债务项下将不会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发生违约事件(包括交叉违约或其他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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